中新社北京2月25日電 (記者 歐陽開宇 郭金超)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25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顯加重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這是安全生產法施行10餘年來,中國首次修改該法。當天,受國務院委托,中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對草案作說明時表示,安全生產法施行以來,對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楊棟梁表示,由於中國正處於工業化快速發展進程中,安全生產基礎仍然比較薄弱,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問題較為突出,生產安全事故還處於易發多發的高峰期,特別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產的各方面工作亟需進一步加強。
  楊棟梁說,中央領導人多次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要求,強調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紅線”,對安全隱患實行“零容忍”,切實維護民眾的生命安全。
  在此背景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草案)》形成。國務院常務會議2014年1月15日討論通過該草案。
  這次修改突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預防,強化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解決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問題,強化政府監管,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著力解決如何“重典治亂”的問題。
  楊棟梁表示,各方面一致認為,現行安全生產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和威懾力度已明顯不夠。為此,草案對應予處罰的所有違法行為都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較大幅度地加重了處罰力度,提高了罰款數額,增加了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規定。
  如草案中增加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未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人民幣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一些企業特別是上市公司“不怕罰款怕曝光”的情況,楊棟梁說,實行“黑名單”制度,規定監管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完)  (原標題:以重典治亂 中國擬修安全生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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